最近我在华盛顿参加了一个生物制药的会议,见到美国一家风险投资公司的代表在会上报告说他们正在中国试验新药,称赞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对新药试验非常灵活,不像美国食品药品治理局(FDA)那么死板、苛刻。
由于FDA的苛刻,使得在美国开发新药是一个非常费时也非常费钱的过程。在美国,一种新药从开始研发到获得批准,一般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花费数亿美元。每5000种用来做动物实验的候选药物,只有5种能够进入人体临床试验,而只有1种最终能够被获准上市。在2006年,FDA仅仅批准了101种新药上市,与有的国家一年能批准上万种新药上市相比,当然令开发商不满。
但也正因为FDA的苛刻,使得FDA认证成了金字招牌。一种药物一旦获得FDA批准,几乎就等于拿到了一张风行全球的通行证,表明它已经过了严格的科学检验,能够取得医生和患者的信赖,开发它的制药公司也就有了占有世界市场、获得巨额利润的可能。
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则“FDA首次认同中医药学是独立的科学体系”的谣传会让一些中医业者激动得近乎失态,欢呼这是振兴中医的契机。虽然此前他们口口声声说“中医不能用西医方法来检验”,在真相大白之后又再次摆出“中医不必由美国认可”的姿态,但其内心,其实是极为看重FDA这块金字招牌的,只不过是用自傲来掩饰自卑而已。中医科学研究院的一位院士由于对FDA文件做了大相径庭的误读,无意中给中医业者做了一个心理学实验。
中医业者试图打FDA的招牌并非最近才出现的事。几年来我们时不时地会见到某种中药的广告声称它已获得FDA的批准而销往美国。而事实是,迄今没有一种中药获得了FDA的批准。中药是做为保健品(美国称为膳食补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根据美国现行法律,保健品类似于食品,无需经过FDA批准即可上市,FDA也不认证保健品,所以国内有些保健品声称获得FDA认证同样是不实广告。但是FDA假如发现某种保健品含有毒性成分,会导致严重的毒副作用,则会禁止其销售。所以没有一种中药获得FDA的批准,反而有许多中药被FDA禁止销售,例如那些含有朱砂、雄黄、马兜铃酸成分的中药。
也许会有人觉得,不经过FDA批准就可以在美国销售,岂不是意味着中药在美国的处境更好?其实不然。没有经过FDA批准,中药在美国就不能算是药物,就不能进入医疗保险系统,不能在标签和广告上宣称能够预防、治疗疾病;不受FDA的监督,其品质没有保证,医生和一般的消费者就都不会相信它。国内生产的中成药假如原装在美国销售,严格地说都是非法的,因为其标签和广告都声称能够预防、治疗疾病。假如把它们翻译成英文,就可能吃官司。所以这些中成药都不敢贴英文标签、做英文广告,这也就意味着它们的销售范围只局限于唐人街、东方店,其市场比一般的保健品还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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